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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微讲堂丨假离婚: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!

日期:2020-08-24 来源:南通广播电视台 访问:2666



今天来跟大家说这么个事儿。小王的孩子要上小学,正好他的父母有套学区房。但是根据 政策,爷爷奶奶不是孩子的监护人,这套房子的学位不可以给孙子用。要解决这个问题最 简单的办法就是爷爷奶奶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小王。但是,一盘算这么一过户要交好几万的税。一家人有点不乐意了。这时候,就有人给出了个看似省钱的主意。

小王父母和小王夫妻分别离婚,然后小王父亲和小王的妻子结婚,房产过户给小王妻子之 后他们再离婚,最后小王和妻子复婚。这办法看似省钱,但是其中的风险,你知道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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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假离婚”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,也不仅仅是省钱的手段,还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。

首先,法律上并没有“假离婚”一说,如果对方不肯复婚,假离婚就变成真离婚。如果一 方以“买房避税”或“买房资格”等为理由要求“假离婚”,因为是“假离婚”,对方一 般也都没有戒心,对协议条款不怎么上心。待反应过来不对劲的时候,真的是赔了夫人又 折兵,可谓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。其次,财产分割上有无法逆转的风险。离婚协 议所做的约定,对双方都具有强制约束力。除非证明存在欺诈、胁迫情形,才有可能推翻 ,还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。而假离婚,恰恰是两人自愿的,离婚协议也是双 方友好协商、合作炮制的,基本上难以推翻。

第三,离婚期间,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。假设双方复婚,该财产也是“婚前 个人财产”,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,否则不是共有。这很容易成为双方的“心结”,成为 婚姻的“地雷”。

第四、丧失相互的继承权,丧失要求对方”扶养“的权利。一旦登记离婚,法律上两人就 是“陌路人”了,必然丧失相互的继承权,丧失要求对方”扶养“的权利,对于假离婚当 事人,就可能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了。

各位,假离婚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,千万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,因小失大,得不偿失。 就像小王一家,假如小王老婆在获得房子后,不同意与小王复婚,那小王损失的可不止那 几万的税钱,而是一套房子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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